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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 2021-09-02 15:31:38 来源: 浙江发布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省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聚焦等权益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专项执法行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专项执法行动对象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业、化工、箱包、制鞋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企业。

专项执法行动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

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情况;

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女职工产假待遇情况;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

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

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

其他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实施步骤

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21年9月1日至9月20日)

各地要宣传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同时,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要及时整改。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阶段(2021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对近年来曾发生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各地要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

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将成立专班适时对部分地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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