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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公共服务“租售同权” 提出多方位新举措
发布日期: 2021-08-03 15:10:20 来源: 羊城晚报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早在2012年,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专门制定社会建设领域地方法规推动社会建设。而今,条例更新在即,适应当前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最新形势,意见稿提出了在公共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多方位新举措。

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公共教育”被放在意见稿民生建设的第一节,“公平”是这一节的关键词。意见稿提到,要合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在资金保障方面,“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探索社会广泛参与、多元供给模式,稳定增长教育投入。”

意见稿提出的具体措施有,市、区教育部门应当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高中是基础教育的最高阶段,近年来,深圳公办普高学位不足、公办普高录取率不高等问题广受关注。意见稿提出,市、区教育部门应当在中职学校探索开办综合高中班的基础上,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和学籍互转机制。

在高等教育方面,意见稿提出,鼓励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等学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建立学科专业增设和淘汰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在职业教育方面,意见稿提出“高端发展”,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的职业教育机制,扩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

在民办教育方面,稳步推进民办学校营利和非营利分类管理改革,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奖励制度及差异化扶持政策。

探索公共服务“租售同权”

安居也是居民生活头等大事。意见稿中提到,市政府应当加强商品住房建设和交易管理,完善二手住房价格引导机制。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依法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制度,引导房屋租赁当事人合理定价,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此外,市住房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探索租售同权制度,逐步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在托育和托管方面,意见稿提出,政府应当建设婴幼儿照护托育体系,建立3岁以下分层照护托育模式,培育标准规范、收费合理、便民利民的普惠性托育机构,降低市民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探索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遵循自愿参与、公益普惠、安全管理的原则,开展文体、暑期作业辅导、劳动教育实践等活动。

在养老方面,意见稿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发展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保障总体用地结构均衡的前提下,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比例,加强托幼、养老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配置,保障各项公共设施规划建设。

(作者: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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