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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及“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 2023-02-23 13:52:49 来源: 泸州日报


【资料图】

2月22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泸州市将表扬一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目前,已启动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

此次推荐评选将严格按照《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泸州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突出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导向。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县处级以上包括一至四级调研员、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及市管企业负责人,不作为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已获得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市级及以上劳模和全国、省、市“工人先锋号”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必须政治素质过硬,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科级及以上单位表扬的荣誉基础,同时需要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贡献。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不得推荐。

据悉,本次推荐评选分为预报阶段(2月20日至3月3日)、初审阶段(3月6日至3月24日)和正式上报阶段(3月27日至4月7日)。

记者 阮春华

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 管理工作 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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