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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改革名词有了“标尺” 浙江省级地方标准将于8月5日起在浙江省生效
发布日期: 2021-07-12 15:12:46 来源: 每日商报

首发!数字化改革名词有了“标尺”

 最近,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数字化改革术语定义》(DB33/T 2350-2021)浙江省级地方标准已于近日发布,并将于8月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生效实施。该标准由省委改革办提出并归口,由省标准化研究院、省市场监管数字传媒中心以及省数字化改革“1+5”系统牵头单位等共同起草。

随着数字浙江建设不断深化和新理念、新技术的引入,浙江围绕数字化改革出现了大量术语和定义。为了统一各界对关键术语和定义的认识和理解,规范术语和定义的使用,由省委改革办牵头提出,会同省委办、省府办、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大数据局和省标准化研究院、省市场监管数字传媒中心等,对数字化改革术语和定义进行汇总、梳理、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按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形成了省级地方标准。

该标准界定了数字化改革中所涵盖的管理类和技术类的术语和定义,该标准所定义的数字化改革,是指围绕建设数字浙江目标,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对省域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的过程。

该标准对数字化改革语境下的通用基础、路径方法、成果展示、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中的整体智治、V字模型、多跨协同、链、码、在线、城市大脑、一件事、数字社会、城市大脑、未来社区、管理驾驶舱等59个术语的定义作了统一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法治五大领域、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以及相关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建设。

作为浙江省数字化改革亟须且重要的通用基础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解决改革过程中因术语定义不统一而导致的信息沟通受阻和工作不协调等问题,有利于在各地各部门“大兵团”作战、协同推进数字化改革过程中打造标准化的话语体系,有利于数字化改革制度的优化重塑,总结提炼实践成果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治理“浙江标准”,高质量引领、支撑全省数字化改革。同时,将以该标准等为首批试点,在全省数字化改革标准在线平台中结构化展示,并接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探索宣贯实施标准的数字化方式,为各地各部门在数字化改革中方便、快捷查阅和使用标准提供有效途径。(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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