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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泸州人 举报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可获奖励
发布日期: 2022-05-09 08:33:15 来源: 泸州日报

5月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从即日起,泸州市将对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外国人非法入境等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个人(或单位)予以奖励。

据了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使用车、船等交通工具运载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亲自带领他人通过隐蔽的线路出入国(边)境的;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的;其他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均可向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公安局进行举报。

据介绍,凡举报人举报的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违法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对违法嫌疑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举报一起一人案件线索的,每次奖金为500元,举报一起多人案件线索的,按每人300元合计计算;凡举报人举报的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举报一起一人案件线索的,奖金为1000元,举报一起多人案件线索的,按每人500元合计计算。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或单位)有关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或单位)的人身、财产安全。举报人(或单位)须实名举报,如实反映情况线索。

泸州日报记者 曾臻

标签: 出入境管理 公安机关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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