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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末 泸州市累计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800户左右
发布日期: 2022-04-23 06:21:39 来源: 泸州日报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计划到2025年末,全市累计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800户左右,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0户左右、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650户左右、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200户左右、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00户左右、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170户左右;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按省上下达任务数完成;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转型为企业。

《通知》要求,要充分利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优化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分级确定“转企升规”培育对象,建立重点培育库,并加强对重点培育库企业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及时规范申报入统。将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和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作为“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并支持转型为企业。

《通知》明确,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工业、科技、服务业等相关领域存量和增量资金,专项用于激励各区县出台政策支持“转企升规”工作。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完善财政融资风险政策体系,不断拓展“转企升规”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银行机构开发“转企升规”专项金融产品,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小微企业差异化监管政策。

根据《通知》,泸州市将加强重点培育企业和新“转企升规”企业生产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基本要素保障,引导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多措并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新“转企升规”企业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强对准备升规的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培育,支持高成长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瞪羚”企业发展,鼓励建设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型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转企升规”一次办。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到重点培育企业和新“转企升规”企业就业,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长效机制。

根据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和主抓责任,分别建立由政府、管委会领导牵头负责的实施机制,认真组织落实落细“转企升规”各项工作。

泸州日报记者 肖婷

标签: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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